①. 設備上開(kai)停工用(yong)的(de)(de)放空管可(ke)就地向大氣排放,放空管的(de)(de)高(gao)度應(ying)高(gao)出操(cao)作(zuo)平臺2.2m以上。放空口不得朝向鄰近設備或有人通過的(de)(de)地方。
②. 設備和管道上的可燃氣(qi)體安全泄壓裝置(zhi)允許向大氣(qi)排放時(shi),應符合下列要求(qiu):
a. 排放(fang)管口不(bu)得朝向鄰(lin)近設備或有人通過的地區。
b. 排放管(guan)口的高度應高出以(yi)安全泄壓裝(zhuang)置為中心(xin),半徑為8m的范圍(wei)內的操作(zuo)平臺或建筑物頂(ding)3m以(yi)上。
③. 設備(bei)和(he)管道上(shang)的蒸汽(qi)及(ji)其(qi)他非可燃介質安(an)全(quan)泄(xie)壓裝(zhuang)置向大(da)氣排放時,應符合(he)下列(lie)要求:
a. 排放管口不得朝向鄰(lin)近設備或有人通過的地區。
b. 操(cao)作壓(ya)力(li)大于4.0MPa蒸汽管道的(de)排放管口的(de)高度應高出以安全泄壓(ya)裝(zhuang)置為中心,半徑(jing)為8m范圍內的(de)操(cao)作平臺或建筑物頂3m以上。
c. 操(cao)作壓力(li)為(wei)0.6~4.0MPa蒸汽管(guan)(guan)道的排放管(guan)(guan)口的高度宜高出以(yi)安全泄壓裝置為(wei)中(zhong)心,半徑為(wei)4m范圍內的操(cao)作平臺或建筑物頂3m以(yi)上。
d. 操作壓力(li)小于0.6MPa的蒸汽(qi)及其他非可燃介質管道排放管口(kou)高度(du)宜高出鄰近操作平臺(tai)或建筑(zhu)物頂2.2m以上(shang)。
e. 工業用水管(guan)道上的放(fang)空管(guan)口(kou)宜就地(di)朝下排放(fang)。
④. 蒸汽透平的蒸汽入口管道上游靠近閥門處宜設置分液包的放凈口。
⑤. 壓縮機(ji)吸氣管(guan)道上的(de)最低點應(ying)設(she)置帶(dai)閥門的(de)放凈口。
⑥. 泵入口管道上的(de)最低點和泵出口切斷閥后的(de)最低點應(ying)設置帶閥門的(de)放凈口。
⑦. 容器設備上的放空管除作為進(jin)料呼吸用外,應設置切斷(duan)(duan)閥,閥門(men)宜直接與(yu)設備管口相接。當只(zhi)安裝一個切斷(duan)(duan)閥時(shi),其端部宜設置絲堵(du)、管帽或法(fa)蘭蓋密(mi)封。
⑧. 凡向大氣排放的放空管(guan)道,宜設置低點放凈口,如圖(tu)2.98所示(shi)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