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裝(zhuang)卸油品碼頭布置常(chang)用的(de)規范
裝(zhuang)卸油(you)品碼頭的(de)消防(fang)(fang)應符合GB50160《石油(you)化工企業設(she)(she)計(ji)防(fang)(fang)火(huo)標準》、GB50074《石油(you)庫(ku)設(she)(she)計(ji)規范》、JTJ237《裝(zhuang)卸油(you)品碼頭防(fang)(fang)火(huo)設(she)(she)計(ji)規范》的(de)規定。
二(er)、裝(zhuang)卸(xie)油品碼頭(tou)與其他碼頭(tou)或建(jian)筑物(wu)(wu)、構筑物(wu)(wu)安全距離的(de)規定
裝卸油品碼(ma)(ma)頭與(yu)其他碼(ma)(ma)頭或建(jian)筑(zhu)(zhu)物、構(gou)筑(zhu)(zhu)物的安全距離,應不小于表5-8中的規定。

注:1. 裝卸(xie)油品碼(ma)(ma)頭與其他相鄰碼(ma)(ma)頭的距(ju)離,是指相鄰兩(liang)碼(ma)(ma)頭所停靠設計船型首尾間的凈(jing)距(ju)。
2. 受潮流(liu)影響產生往復流(liu)的河(he)段屬(shu)河(he)口(kou)范(fan)圍(wei)。
3. 停靠小于500t油船的碼頭,距離可減少50%。
三、可燃液(ye)體碼頭(tou)、液(ye)化烴(jing)碼頭(tou)兩相鄰泊位的船舶間(jian)的最小(xiao)距離
①. 在GB50160《石油化工(gong)企業設計防(fang)火標(biao)準》中的(de)規定(ding)見表(biao)5-9。

②. 在GB50074《石油庫設計(ji)規范》中,裝卸(xie)油品兩泊位間安全(quan)距離,應符合下列規定。
a. 長(chang)度(du)小于或等(deng)于150m的(de)機動船舶,不應小于兩泊位(wei)中較大設計船型總長(chang)度(du)的(de)20%。
b. 長(chang)度大于(yu)(yu)150m的機動(dong)船(chuan)舶和非機動(dong)船(chuan)舶,不應小于(yu)(yu)兩(liang)泊位(wei)中較大設(she)計(ji)船(chuan)型總(zong)長(chang)度的30%。
當(dang)碼頭前(qian)沿線有交角時,上述距離應適當(dang)加大(da)。
四(si)、可燃液(ye)體碼(ma)頭、液(ye)化烴碼(ma)頭布置(zhi)的工(gong)程實例
工(gong)程實例一 某LNG工(gong)程裝卸碼頭(圖(tu)5-87、圖(tu)5-88)



